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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5-30 数据编号: 5817071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北京资产-供暖改造工程(一标段)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资产-供暖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6-13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324210200014569-XM001
项目名称:资产-供暖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7.03806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707.03806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6.1采购内容:资产-供暖改造工程(一标段)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工作内容。
6.2质量标准:合格
6.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等级:达标。
6.4项目履行地点:位于北京市顺义区。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预留中小企业份额2828152.24元,占总金额40%;其中预留小微企业份额1979706.57元,占预留中小企业份额70%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如供应商为大型企业,中小微预留部分必须以分包形式专门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文件中必须附拟分包情况说明、分包意向协议;如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微预留部分必须以分包形式专门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文件中必须附拟分包情况说明、分包意向协议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竞争性磋商要求响应人需具备注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供应商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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