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2024年农田建设项目(三标段:黄港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2024年农田建设项目(三标段:黄港镇)招标人为修水县黄港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国债资金及地方配套自筹,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施工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修水县黄港镇金盆村、朗田村、双溪村。
2.2招标规模:本项目总投资4759.32万元,本次标段招标控制价5966600.12 元;新建1418亩,改造提升1535亩。本次招标详见附表《招标情况表》。
2.3计划工期:施工计划工期:18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6 月30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0日。
2.4招标范围及内容:招标文件约定及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施工。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合格质量等级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https://ggzy.jiangxi.gov.cn/)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持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持有水利水电贰级及以上(不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7)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之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如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为在建项目的建造师,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江西省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纳入诚信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