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房建公寓段文昌等站生活污水排放及湿地系统建设
施工总价承包竞争性磋商第三次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HKFJ-2024-005)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文昌等站生活污水排放及湿地系统建设,采购人为海南铁路有限公司海口房建公寓段,采购项目资金来自技术改造。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第三次采购。
2. 项目概况
2.1 工程概况
工程概况:
(1)文昌站站区生活污水排放系统建设
废弃原有人工湿地,将文昌站生活污水汇集后,统一接入市政污水排水系统。增加 D300 排水管、检查井。
(2)万宁站站区万宁站站区生活污水排放系统建设
①将原车站生活污水汇集后,利用污水提升泵接入市政 污水排水系统。增加 DN63 排水管;更换损坏污水提升泵。
②将万宁站综合保养点生活污水接入人工湿地系统管道系统。增加:D300 排水管道、检查井;增设道路;场地平整。
(3)亚龙湾站站区生活污水排放系统建设
废弃原有人工湿地,将原车站生活污水汇集后,接入市政污水排水系统:增加:D300 排水管、检查井。
(4)福山镇站人工湿地防护栅栏及进场道路建设
增设防护栅栏,场地平整,便道碎石夯填。
(5)临高南站人工湿地防护栅栏及进场道路建设
增设防护栅栏,场地平整,便道碎石夯填。
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2 计划工期
建设总工期270天。
2.3采购范围
文昌等站生活污水排放及湿地系统建设项目,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4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5工程施工重难点工程
部分站点涉及既有线施工、天窗施工。
3. 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3.1谈判响应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谈判响应人近3年(2021年5月~2024年5月)具有建筑工程或环保工程类似施工业绩。已竣工的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其中谈判响应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年以上建筑工程或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1年以上项目经理工作经验,良好的执业道德,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总工程师,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建筑工程或类似项目管理工作至少 2 年,主管项目技术工作 1 年以上。
3.2谈判响应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合作履约记录。
3.3其他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未在中国铁路总公司或铁道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3)未在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4)谈判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而处于停标处罚期内的;有诉讼及仲裁情况而处于停标处罚期内的。
(5)谈判响应人及谈判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递交谈判文件之日起1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4.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限制
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总办建设〔2018〕122号),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进行以下限制:
3.4.1对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在公布期限内,不得接受其投标。被记录为严重失信行为的当事人在公布期限内参加投标的,每项严重失信行为扣减10分,直接在汇总得分中扣除。
3.4.2谈判响应人为依据国家有关失信联合惩戒规定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等的,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失信被执行人等在公布期限内参加投标的,每项失信行为扣减3分,直接在汇总得分中扣除。
3.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6各谈判响应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谈判。
3.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磋商谈判文件的获取
4.1竞争性磋商谈判文件购买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