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市2024年金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调增任务)设计(二次)
2024年金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调增任务)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金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调增任务)设计(二次)已由《六安市金安区发展改革委关于2024年金安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金发改审批〔2024〕2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六安市金安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六安市金安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六安市金安区各乡镇
2.1 招标规模:2024年金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调增任务)共5万亩,工程总投资约15000万元,主要分布在金安区各乡镇,本项目设计费200万元。
2.2 招标范围:包括项目地形勘察测绘、清查面积重叠、剔除非农非粮面积、新增耕地和新增旱改水资源调查摸排、规划设计(含项目建议书)、规划图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计划表、初步设计、实施方案、土方工程量测绘计算报告及概算编制、项目评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上图入库以及后期的设计变更等施工全过程的相关跟踪服务(具体以实际需求为准)。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勘察设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设计并提供全部成果文件及项目报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⑴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⑵具有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专业)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⑶测绘资质:具有乙级测绘资质(需包含工程测量和地理信息系统)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面积1.5万亩及以上或投资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业绩。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人员。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联合体分工协议中各自承担相应工作内容的资质和能力。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或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承担该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最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职责分工、各自占比;
(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网上登记、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上传、现场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成员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各方均应服从招标人的管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