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邢台市青山水库工程工程保险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台市青山水库工程工程保险已由河北省水利厅以关于邢台市青山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冀水审[2023]603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交建青山水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邢台交建青山水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邢台市青山水库工程工程保险;
(2)项目概况:青山水库坝址位于邢台市信都区境内的西青山村附近,坐落在子牙河流域滏阳河水系的白马河干流上,控制流域面积242km2,总库容1.29亿m3,是一座以防洪为主,兼顾邢台市区应急供水和下游百泉复涌补水的大
(2)型水利枢纽工程。本工程等别为II等,拦河坝及泄水、放水、消能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坝后放水管、坝后防护平台、下游河道防护等次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右坝肩永久边坡级别为2级。拦河坝总长度2230米,由土石坝和重力坝组成,其中土石坝段布置于左侧,重力坝段布置于右侧,之间采用插入式连接。重力坝段布置泄洪底孔、溢流表孔及放水洞;水库管理处临近大坝左坝头。
(3)标段划分:无;
(4)服务期限:自主体工程签发开工令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止。
2.2 招标范围:邢台市青山水库工程工程保险,主要内容包括邢台市青山水库工程进行投保建筑安装工程的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意外伤害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保险许可证,同一保险公司只能有一家分支机构作为唯一竞标投标单位;
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满足本项目的需要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当日查询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