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漠河市龙河水库工程项目文物考古调查勘探技术服务公告
黑龙江省漠河市龙河水库工程项目文物考古调查勘探技术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漠河市龙河水库工程已由漠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黑龙江省漠河市龙河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漠发改[2024]10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漠河市龙河水库工程项目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尚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漠河市水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为sl0000g240530003001,现对该项目文物考古调查勘探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漠河市龙河水库工程项目文物考古调查勘探技术服务。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工程地点: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市西林吉镇。
2.4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文物调查、勘探工作并编制完成《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报告》,《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报告》编制完成后30内取得黑龙江省文物管理局出具的文物保护许可文件。
2.5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6主要工作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家及地方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开展黑龙江省漠河市龙河水库工程项目文物考古调查勘探技术服务,在项目用地范围内(项目用地范围约3500000.00平方米)进行文物调查、勘探工作并编制《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报告》取得黑龙江省文物管理局审批意见及文物保护许可证书。
2.7招标控制价:1960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人员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连续3个月(2024年3月至2024年5月)本单位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