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尾工及缺陷外委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5月31日
招标编号:JG2024-12-1107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利辛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尾工及缺陷外委施工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利辛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安徽皖能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利辛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尾工及缺陷外委施工
2.2项目编号:JG2024-12-1107
2.3 项目业主:利辛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2.4 建设地点: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孙集镇栗寨孜村利辛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2.5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1台日处理量为500t的机械炉排生活垃圾焚烧炉及1×10MW汽轮发电机组,同步建设 SNCR 炉内脱硝+半干式脱酸+干法喷射+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以及相应配套设施。
2.6招标范围:
2.6.1 负责项目尾工及缺陷清单内的所有消缺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尾工和消缺项目的设备及材料的采购、施工主辅材、施工用脚手架、保温拆装、油漆喷涂等,以及由尾工和消缺项目施工作业引起的次生问题处理。
2.6.2在施工过程中所用施工主、辅材料、耗材、机械、人工、厂家服务费等均包含在投标方范围内(消缺项目中明确标注厂供或甲供的设备除外);投标方施工所用工器具及耗材均由报价人自行准备,且现场所用工器具应符合安全标准。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等。
2.7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具体开工时间由甲方通知)并在甲方通知后90天内完成所有工作,需停炉消缺的工作,根据机组停炉检修计划另行通知,在一个检修周期内完成停炉消缺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