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济南市中心城区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和内涝整治工程铁路桥下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刘公河)已由《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涉铁工程办公室关于济南市中心城区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和内涝整治工程铁路桥下河道综合整治有关意见的复函》(涉铁工函〔2023〕200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涉铁投资资金,招标人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工务段,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工务段。指导性施工组织已编制完成,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机场路梓权线K25+018跨东绕城高速公路特大桥第153孔桥下。
2.2计划工期:
工期180日历天。
2.3工程概况:
对梓权线K25+018跨东绕城高速公路特大桥第153孔桥下刘公河(济青高速-杨家河段)河道进行拓宽改造;河底采用混凝土护底,边坡采用混凝土护坡,并在第154孔桥下设置巡河道路。
2.4招标范围:
济南市中心城区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和内涝整治工程铁路桥下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刘公河)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铁路项目或类似营业线施工项目业绩
(3)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等证明材料。
(4)纳税人要求: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结算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5)是否允许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7)投标人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信誉、安全、质量好的单位可报名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