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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5-31 数据编号: 5828304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福建宁德市福安市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一期答疑纪要

福安市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一期
招标文件补充及修改通知
(一)
致各投标人:
我司对福安市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一期的招标文件进行以下的补充及修改,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4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 专用合同条款2.4.2 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1)提供......准备工作。
现更正为: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1)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2)施工用水、施工用电接点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接点至施工现场段管道/管线、计量设备及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电费由承包人承担。
2、原招标文件:第4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 专用合同条款3.7 履约担保
(1)提供履......到招标人同意后;
现更正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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