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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6-1 数据编号: 5830047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海南(机器管招投标)和平镇小型农田水利提升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和平镇小型农田水利提升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和平镇小型农田水利提升建设项目已由以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局/琼中行审函〔2024〕73号、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琼中财评函〔2024〕13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和平镇小型农田水利提升建设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和平镇小型农田水利提升建设项目:
2.1 建设地点: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和平镇林田村委会、 新兴村委会、加峒村委会、干磉村委会、贝湾村委会、长沙村委 会、长兴村委会。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次主要建设内容分为:水源工程、灌溉工程及渠系附属建筑物工程等。其中水源工程:修缮水陂共8座;灌溉工程:修缮灌溉明渠共25条,总长为12183m;渠系附属建筑物工程:渠道配套人行桥板126座,穿路涵13座,分水口406座,跌水 20座。
2.3 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73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水源工程、灌溉工程及渠系附属建筑物工程等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5 招标控制价(元): 4708062.76
2.6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
2.7 应用bim技术: 不应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和平镇小型农田水利提升建设项目: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详见招标要求)执业资格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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