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秦皇岛市抚宁区寺后头水库建设项目淹没区道路改移工程招标公告
秦皇岛市抚宁区寺后头水库建设项目淹没区道路改移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秦皇岛市抚宁区寺后头水库建设项目淹没区道路改移工程 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关于秦皇岛市抚宁区寺后头水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冀发改农经【2024】739号文件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抚宁区交通运输局以 关于秦皇岛市抚宁区寺后头水库淹没区道路改移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抚交规【2024】2号 批准,项目业主为秦皇岛市抚宁区河道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债及地方配套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秦皇岛市抚宁区河道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秦皇岛市抚宁区。
2.1.2建设规模:改建C192村道古城子-水库进场路段,四级公路,全长1.528公里,路面宽5米,路基宽6米,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速度为15Km/h。平面交叉11处,涵洞4道,总占地22.71亩。
2.1.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6月27日,交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计划工期188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秦皇岛市抚宁区寺后头水库建设项目淹没区道路改移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2.3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财务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3.1.3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4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