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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6-1 数据编号: 5830921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锡柴工厂惠山基地生产废水零排放项目公告

锡柴工厂惠山基地生产废水零排放项目招标项目锡柴工厂惠山基地生产废水零排放项目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无锡柴油机厂,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货物名称:锡柴工厂惠山基地生产废水零排放项目
2.2交货地点: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无锡柴油机惠山工厂(无锡市惠山区惠景路599号)
2.3采购货物数量:  1套   
2.4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80天以内完成终验收:合同签订后90天内到货,到货后90天内完成终验收。
2.5最高投标限价:无
2.6投标内容:提供1套陶瓷膜、反渗透膜,包括加药、杀菌、活性炭、冷却器、过滤器等辅助设施,以及泵、管道、阀门、电缆、电柜等其他辅材,将污水站原干涉设备拆除、移位、水箱改造:30m3罐现场拆解成业主方指定大小,并搬至厂区内业主方指定区域,其余设施移动至现场业主方指定部位并恢复原有功能。然后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并将软件系统开发至污水站现系统。基本数据要求:①设备进水流量≥2m3/h,出水流量≥1.5m3/h。②出水水质:PH范围7-9;COD≤300 mg/L;电导率≤200 us/cm;SS≤10 mg/L;石油类≤0.5 mg/L;硬度≤10 mg/L;细菌含量:48h菌落数量≤103个/ml。③设备运行最大功率:≤40kw/h。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投标人无需直接提供以下资质证书扫描件。评审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投标人资质:
投标人的基本信息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投标人资质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3.1.2财务要求:提交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2022年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不包括股东权益变动表、财务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投标人成立时间介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免于提交2021年资料;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2022年1月1日的,免于提交2021和2022年资料,但应提供开标日前3个月内由其开立账户的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的复印件),具体要求如下:
1) 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
2) 审计报告应当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3) 被审计单位、报表编制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 上述资料不得遮挡、涂抹或篡改;
5) 资产负债表为当年12月31日的报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报表;
6) 审计报告中应带有二维码或带有查询验证审计报告真实性的网址;
7) 净利润不得连续两年为负值(如提供合并报表,以合并数据为准);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承接过1个类似业绩,应提交合同日期自2021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的类似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如合同不能说明项目具体内容,则需附技术协议),具体要求如下:
1) 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2) 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合同标的物、合同金额、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如业绩未要求合同金额,则不对合同金额进行评审);
3) 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4) 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含税70万元人民币的业绩1个,如为框架合同、单价合同或合同中未能体现总金额,应额外提供与之对应的不低于含税70万元人民币的用于结算的增值税发票或有买方签字或盖章的结算单;
5) 类似业绩是指环保水处理设备的供货安装。
6)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附投标人本身签署的与本次投标代理产品品牌一致的相关业绩,或附投标人本次投标代理产品的制造商签署的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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