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一章招标公告(2024-2027年)天津院绥中污水厂复合型除磷剂和复合型氧化剂采购专有协议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024-2027年)天津院绥中污水厂复合型除磷剂和复合型氧化剂采购专有协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2024-2027年)天津院绥中污水厂复合型除磷剂和复合型氧化剂采购专有协议(二次)
工程项目名称
(2024-2027年)天津院绥中污水厂复合型除磷剂和复合型氧化剂采购专有协议(二次)
项目概况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针对(2024-2027年)天津院绥中污水厂复合型除磷剂和复合型氧化剂采购专有协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地
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异议投诉应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提交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2024-2027年)天津院绥中污水厂复合型除磷剂和复合型氧化剂采购专有协议(二次)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HW-GK-5923/01
发标日期
2024年06月03日
主要技术规格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合同签订完毕,订单下达后 7个日历日内,具体以采购订单要求为准。
交货数量
复合型除磷剂876吨;复合型氧化剂766.5吨;以上均为三年期预估数量。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3.2 资质要求(开标时需要信息公开):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亚氯酸钠”和“过硫酸钠”,投标时需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并可在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监管系统。(https://whjy.mem.gov.cn/#/administrativelicensing)核实。 3.3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要信息公开):
(1)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合同的已完成供货的复合型水污染物降解剂(包括:除磷剂或脱氮剂或除垢剂或絮凝剂等相关产品)的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对于完成部分交付的也视为已完成业绩,业绩认定金额以实际交付金额计算)。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到货验收单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签署时间、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供货名称等内容;到货验收单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