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佳木斯市富锦市城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城市供水2024年度第三、四季度水质检测服务采购公告
富锦市城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城市供水2024年度第
三、四季度水质检测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6-03 13:54:28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富锦市城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城市供水2024年度第
三、四季度水质检测服务组织竞价采购,现公开邀请合格意向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价采购活动,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采购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富锦市城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城市供水2024年度第
三、四季度水质检测服务
1.2项目编号:0222FW20240832
1.3采 购 人:富锦市城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1.4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1.5采购方式:竞价采购(多次竞价)
1.6采购预算:46700元(含税)
1.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8电子竞价平台和网址: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
注:本项目无需意向供应商办理CA锁。
2、服务内容及相关要求
2.1服务内容:城市供水2024年度第
三、四季度水质检测服务
2.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80个工作日内
2.3服务地点:黑龙江省富锦市
2.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根据每季度实际水质检测项目内容与次数,提供相应增值税发票后,支付对应款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3、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意向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以下要求:
(1)须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
(2)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3)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4)意向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采购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