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粤产业合作区(南康片区)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上犹江(唐江段)河道整治和修复工程质量终检项目公告
赣粤产业合作区(南康片区)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上犹江(唐江段)河道整治和修复工程质量终检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赣粤产业合作区(南康片区)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上犹江(唐江段)河道整治和修复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赣州市南康区水利局,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工程质量终检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工程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赣粤产业合作区(南康片区)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上犹江(唐江段)河道整治和修复工程位于南康区唐江镇, 治理河段为上犹江,上犹江治理起点为起点为唐龙大桥,与现状现有巡河步道相衔接,终点为上犹江与龙华江汇合口处,涉及河段综合治理总长约15.55km。工程主要内容包含河道清淤疏浚3.96km,新建抛石固脚+干砌石护岸9.00km,新建生态预制块护坡0.34km,新建砼挡墙护岸0.13km,新建仿木栏杆5.43km,新建巡河步道3.07km,新建浆砌石挡墙2380m,雨水沟硬化3585m,植被恢复54830m2等。
2.2 建设地点:南康区唐江镇。
2.3 招标范围:赣粤产业合作区(南康片区)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上犹江(唐江段)河道整治和修复工程项目工程质量终检,抽样检测包括原材料、中间产品及实体质量的检测,检测的项目、数量及频率应满足现行水利行业相关规程规范以及江西省水利厅《规范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质量抽样检测工作的意见》(赣水建管字〔2015〕100 号)、江西省地方标准《水利水电工程竣工验收抽样检测规程》(DB36/T 1206—2019)的要求。
2.4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并提交工程质量终检成果报告之日止。
2.5 招标控制价: 22.2万元。
2.6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水利工程相关的施工规范及其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规程及验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混凝土工程类、岩土工程类、量测类乙级及以上的资质等级证书。
(3) 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类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需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