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工程大学2024年临潼校区污水处理站托管运行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临潼校区污水处理站托管运行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MZB2024GCDX-122
项目名称:2024年临潼校区污水处理站托管运行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2024 年 6 月24日——2025年 6月 23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2024年临潼校区污水处理站托管运行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临潼校区污水处理站托管运行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供应商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提供2023年6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提供2023年6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9)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保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