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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6-4 数据编号: 5846213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江苏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淮安枢纽工程安全监测设备采购与安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河入海水道二期淮安枢纽工程已由苏发改农经发〔2023〕578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江苏省淮河入海水道二期枢纽工程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淮安枢纽工程安全监测设备采购与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淮安市境内。
2.2 项目概况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是国务院确定的172项国家重大节水供水工程之一和进一步治理淮河38项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工程西起洪泽湖二河闸,东至滨海县扁担港注入黄海,全长164.8km,途经淮安市、盐城市。
淮安枢纽布置在淮河入海水道与京杭运河交汇处,是入海水道的第二级枢纽。入海水道二期淮安枢纽工程设计桩号范围:26+000~28+960,主要建设内容:在一期地涵北侧新建二期立交地涵30孔;新建北堤跨越京杭大运河防汛交通桥;导流导航等临时工程;扩挖上下游引河2.96千米,深泓防护2.94千米,加固堤防5.92千米,南北堤堤坡防护0.47千米,新建堤顶防汛道路5.92千米;拆除淮扬漫水公路、淮扬公路旱闸、古盐河穿运地涵;以及相应的水保、环保等工程。淮安枢纽总投资约17亿元,工期约48个月。
2.3 招标范围
2.3.1淮河入海水道二期淮安枢纽工程安全监测设备采购与安装,主要包括的工作项目:
1)立交地涵安全监测:
表面变形监测、内部变形监测、渗透压力监测、应力应变监测、环境量监测、地震反应监测等。
2)上下游引河堤防安全监测:
引河堤防:堤顶沉降、水位监测等。
3)施工期临时工程安全监测:立交地涵基坑、导航明渠、6处围堰和SMW工法桩等临时工程的监测,主要包括变形监测、深层水平位移监测、渗流监测、水位监测和应力监测。
本次招标不含北堤防汛交通桥安全监测。
4)巡视检查
巡视检查的要求、检查项目、检查方法、检查记录和报告制度等遵循《水闸安全监测技术规范》和《堤防工程安全监测技术规程》的规定和要求。
2.3.2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监测仪器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完成招标范围内监测仪器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等工作。
2)所有监测仪器设备的检验、率定:完成所有监测仪器设备(包括电缆、配件)的检验、保管、率定等工作。
3)监测仪器设备的安装和埋设
4)合同期监测、维护
监测仪器设备安装和埋设完毕后及时记录初始读数并确定初始值,并按技术条款和有关技术要求立即开展合同期监测工作,直至向招标人移交监测仪器设备和监测工作为止。完成合同范围内所有仪器设备的维护和缺陷修复。
5)施工期监测资料日常整理分析
完成本合同工作范围内所有监测资料的整编、初步分析工作,包括建立各种资料数据库(包括原始数据库、整编数据库、仪器库等);将所有施工期原始监测资料录入数据库,进行监测资料的日常整编、定期整编。
6)监测资料综合分析
每年一次和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对监测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对各建筑物的工作状况和安全性作出初步评价。
7)巡视检查
进行立交地涵、上下游引河、施工期临时工程等部位的日常巡视检查、年度巡视检查和特殊情况下的巡视检查,在施工场区(其附近)发生有感地震、暴雨、大洪水,以及发生其他影响建筑物安全稳定的特殊情况时,应及时进行巡视检查。
8)完工移交
是指所有监测仪器设备和原始监测资料的移交,并为招标人接收监测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等。
9)完成工程安全监测自动化系统建设
完成工程安全监测自动化系统建设,根据监理人的指示,为各数据采集终端接入工程自动化系统的工作提供方便和协助。
10)安全监测临建工程设计、施工、运行及拆除。
中标人应负责上述系统的深化设计、开发、集成;监测仪器设备的采购、制造、率定检验、保管、安装、埋设、调试、线缆敷设、看护保管、系统维护、观测测试、观测资料整编和分析、配合工程阶段性验收和出具专项检查提出的监测报告,参与试运行,负责后续的培训、售后服务等工作。
2.4 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
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48个月(1460天)。计划2024年6月开工(具体日期以监理人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水利工程质量检测(量测类)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2016年5月1日以来(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监测项目的业绩(工程标准参照《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若证明材料不能反映业绩的特征,须提供发包人或其主管部门盖章出具的证明予以明确)。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技术职称。
(5)其他人员要求: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1人,须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其他要求: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承诺)。
3.2 联合体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6月5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 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前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21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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