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夷陵区宜昌高铁新城水源保障工程(龙泉水库)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夷陵区宜昌高铁新城水源保障工程(龙泉水库)总承包(EPC)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鄂发改审批服务〔2024〕137号文和鄂发改审批服务〔2024〕191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及上级投资补助,招标人为宜昌龙泰城市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允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方式(EPC)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工程主要任务以城镇供水、灌溉为主,兼顾防洪等综合利用。通过新建龙泉水库可解决高铁新城片区6.5万居民及百里荒景区0.4万居民生产生活用水问题;保障高铁新城片区3万人、百里荒景区2.8万人三产用水;满足项目区0.38万亩农田灌溉用水需求,提升当地供水保证率,改善供水条件,保障供水安全,同时提高下游罗家畈村、宋家嘴村、香烟寺村等9个村以及龙镇社区共2.97万人、2万亩农田的防洪安全。规划水平年2035年,城镇供水设计保证率为95%,灌溉供水设计保证率为80%。水库工程等别为Ⅳ等,工程规模为小
(1)型,大坝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泵站永久性水工建筑物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
2.主要建设内容:
(1)水工建筑物。包括新建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输水建筑物(含四级供水泵站)、交通工程、边坡工程等。
(2)水机设备。包括对坝后输水管道、生态放水管、灌溉系统管路、四级供水泵站(每级泵站装机四台)及供水管道所需水力机械设备的配置等。
(3)电气设备。包括新建10kV架空专线;闸阀泵等用电设备的供电、过电压保护及接地装置、继电保护装置和计算机监控系统;建筑物照明及防雷等。
(4)金属结构。溢洪道金属结构包括一道检修门、两道工作闸门及相应启闭设备;取水口金属结构包括上、下两层进水口拦污栅、工作闸门、相应启闭设备以及压力钢管;冲砂放空底孔金属结构设备包括一道检修闸门、一道工作闸门、相应启闭设备及压力钢管等。
(5)信息化。依托省水库信息管理平台,采用“一云两端”的总体架构,新建1处水位站、2处水位雨量站、10处视频监视点、安全监测系统、计算机网络及通信设计等。
3.建设地点:该工程位于宜昌市夷陵区龙泉镇罗家畈村、柏家坪村。
4.总投资:本项目工程静态总投资35006.06万元。
5.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方式,招标范围包括项目的工程设计、建安工程施工、设备(货物)设施采购安装、相关验收、移交、备案、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其中:
(1)设计内容:根据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所有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达到施工要求,同时应在完全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深化设计方案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发包人控制目标。包括但不限于方案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
(2)施工内容: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竣工后缺陷修复工程等。以及完成内容相配套的工期、质量、安全、造价及现场、资料的管理和档案移交直至综合验收交付使用全过程的所有工作。
(3)采购内容:完成本工程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采购并提供安装和管理服务等。
6.履约期限:总工期730日历天。
7.质量目标
(1)设计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并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2)施工质量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3)设备、材料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且满足招标人采购需求。
8.安全生产要求:达到《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