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服务招标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4-6-4 数据编号: 5851899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知识产权及科技项目代理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公告

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知识产权及科技项目代理服务项目(第二次)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知识产权及科技项目代理服务项目(第二次),比选人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 服务范围:为比选人及其所属企业知识产权及科技项目申报申办提供代理服务。包括:
(1)完成申报专利项目的资料收集、专利申报材料的撰写及修订、完成专利申报相关资料的填报、完成国家专利局的资料提交、专利申报完成及后续维持、变更服务的一切事宜(若比选人就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第一次专利申请未通过,中标人将免代理费为比选人再行提供一次专利申报服务,再次申请时专利局收取的官费由比选人支付。如采购人的发明专利被驳回的,中标人免代理费为比选人提请复审,复审的官费由比选人支付。);对专利申报单位年费进行监控(或代缴)服务。
(2)完成著作权项目的资料收集,软件著作权申报相关资料的填报、完成国家版权局的资料提交、软件著作权申报完成的后续一切事宜;
(3)申报科技项目的资料收集,科技项目申报书的撰写,修改和报送对口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
2.2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2.3 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比选资格审查,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须具备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业绩: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相关知识产权代理服务业绩5个及以上。(提供相应证明并加盖公章)。
3.4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
(1)至
(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注:信誉要求第
(3)项除须承诺外,另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