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辽源东辽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公告
项目编号:JLZTZB-2024-0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辽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已由东辽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发改审批[2023]9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辽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国债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东辽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
2.2 项目编号:JLZTZB-2024-012
2.3 项目概况:项目拟对东辽县34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治理,包括:危岩体清理、修建混凝土挡土墙、安装防护网、修砌排水沟等。
2.4 招标范围:东辽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5 工期:180日历天
2.6 建设地点:东辽县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3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材料,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和现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
3.4 入吉企业: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5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