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启东市北新镇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标段项目公告
启东市北新镇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标段项目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友情提醒:本工程系网上招投标项目,具体参与报名、投标需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方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页右侧“主体登录”,选择点击“项目响应方登录”,插入 CA 锁,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投标等操作。)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启东市北新镇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标段项目(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启东市北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启东市北新镇邦道村、建西村、光卫村
2.1.2建设规模:估算投资约910万元。
2.1.3工期要求: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6月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
2.1.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2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的启东市北新镇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标段,涉及邦道村、建西村、光卫村,共治理户数942户,其中:分散式处理(三仓式厌氧反应器+多介质土壤生态滤池)782户,纳管治理(负压井+负压站+一体化处理设施)160户。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注: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040号)文件要求执行。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