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秦皇岛市抚宁区寺后头水库建设项目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招标公告
秦皇岛市抚宁区寺后头水库建设项目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秦皇岛市抚宁区寺后头水库建设项目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已由/以冀发改农经【2024】7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秦皇岛市抚宁区河道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和省级、市级、区级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秦皇岛市抚宁区河道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主要建设内容:寺后头水库为小(1)型水库,工程等别为Ⅳ等,总库容442万立方米,防洪库容388万立方米。主要建筑物包括拦河坝、溢洪道、放水洞等,其中拦河坝坝长 603米,最大坝高 12.2米;溢洪道共5孔,每孔净宽8m。工程永久占地 1164.49 亩,搬迁安置人口 207 人,迁改交通道路1.528公里路基宽6米,为四级标准;恢复改建高压输电线路7条等。
2.1.2项目建设地点:秦皇岛市抚宁区。
2.1.3服务期限:不晚于行政审批部门初设批复时间(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完成工作内容)。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述资质: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投标单位须为通过“河北省地震局2024年度地震安全性评价从业条件核查”的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