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市裕安区227座小型水库库区除草保洁养护等工作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裕安区227座小型水库库区除草保洁养护等工作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项目概况:裕安区227座小型水库库区除草保洁养护等工作(项目编号:FS34150320240119号)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6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S34150320240119号
2、项目名称:裕安区227座小型水库库区除草保洁养护等工作
3、项目类型:服务类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249.70万元
6、最高限价:249.70万元(本项目共分4个包。其中第1包最高限价66万元;第2包最高限价63.8万元;第3包最高限价60.5万元;第4包最高限价59.4万元)
7、采购需求:裕安区227座小型水库库区除草保洁养护等工作。本次采购内容主要为:对本项目涉及到的全区227座小型水库每年进行不少于4次除草保洁养护等工作,包括但是不局限于:①库区管理范围内除草保洁养护;②大坝主体、护坡、放水涵等养护;③附属设施养护;④养护档案整编等工作。第1包:60座(固镇镇12座、罗集乡17座、顺河镇14座、单王乡17座);第2包:58座(徐集镇19座、江家店镇21座、丁集镇15座、韩摆渡镇3座);第3包:55座(城南镇3座、青山乡14座、新安镇4座、狮子岗乡34座);第4包:54座(分路口镇13座、西河口乡11座、独山镇13座、石板冲乡5座、石婆店镇12座)。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天内完成。
9、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同时落实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