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固原市茹河支流河道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六盘山森林生态保护修复单元)—彭阳县余沟等山洪沟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茹河支流河道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六盘山森林生态保护修复单元)--彭阳县余沟等山洪沟综合治理
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茹河支流河道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六盘山森林生态保护修复单元)--彭阳县余沟等山洪沟综合治理工程已由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关于茹河支流河道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六盘山森林生态保护修复单元)--彭阳县余沟等山洪沟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彭审批发〔2024)6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为黄河流域六盘山生态功能区(宁夏段)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48.3万元,自治区配套资金301.7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43.75 万元,招标人为彭阳县水利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地点为:彭阳县县城南侧郑沟、萝卜沟、后山沟、余沟和斩刀山。
2.2项目概况:对郑沟、萝卜沟、后山沟、余沟和斩刀山等5条山洪沟道进行生态治理,沟道总长16.3km,治理长度2.3km,保护修复治理面积 45h㎡。
2.4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安全考核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信誉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