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清水河流域河谷川道区国土综合整治(炭山古湾生态修复)项目施工四标段、监理一标段公告
清水河流域河谷川道区国土综合整治(炭山古湾生态修复)项目
施工四标段、监理一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水河流域河谷川道区国土综合整治(炭山古湾生态修复)项目已由固原市原州区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关于清水河流域河谷川道区国土综合整治(炭山古湾生态修复)初步设计的批复》原审批发〔2024]10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为山水项目资金,招标人为固原市原州区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地点为:原州区炭山乡古湾村、石湾村、南坪村、炭山村4个行政村。
2.2项目概况:该项目包括耕地提质改造、水土保持林草地抚育提升、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沟道生态治理四大工程,修复治理面积2768.57公顷。
2.4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五个标段,其中施工四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清水河流域河谷川道区国土综合整治(炭山古湾生态修复)项目施工一标段;
清水河流域河谷川道区国土综合整治(炭山古湾生态修复)项目施工二标段;
清水河流域河谷川道区国土综合整治(炭山古湾生态修复)项目施工三标段;
清水河流域河谷川道区国土综合整治(炭山古湾生态修复)项目施工四标段;
清水河流域河谷川道区国土综合整治(炭山古湾生态修复)项目监理一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安全考核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信誉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