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市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清流县B标段(施工)公告
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清流县B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清流县B标段(施工)已由福建省水利厅以闽水审批﹝2023﹞2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流县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中央补助资金50%+地方配套资金50%,招标人为清流县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清流县B标段(施工)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清流县B标段(施工)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清流县嵩马大桥段、高锻排段、围埔段、横口段;
2.2 工程规模:新建防洪堤等,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范围为:
(1)嵩马大桥段:左岸新建护岸长0.619公里,右岸新建护岸长1.505公里,采用墙式护岸;
(2)高塅排段:新建护岸长 0.992公里,采用墙式护岸;
(3)围埔段:新建护岸长3.287公里,采用墙式护岸;
(4)横口段:新建护岸长0.922公里,采用桩式护岸;具体堤防(护岸)参数详见各堤段(护岸)工程特性表;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主要为建筑工程、施工临时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正式施工图、工程预算书、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及技术标准和要求为依据;
2.5 最高控制价:将以招标答疑的形式,在投标截止日15日前发布在招标公告发布的网站,供投标人自行查阅和下载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元(含暂列金/元,暂估价/元及其他项安全生产措施费/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5-2012)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且满足“闽水杯”和“大禹奖”申报要求;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72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完成工程投资6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项目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完成工程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项目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4日20至2024年6月10日2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mggzy.sm.gov.cn/smwz/)下载电子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