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花岗镇8个美丽宜居村庄建设(较大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招标公告
gqionggqiong11112052-12.1.0.151202A05126F35044658A000BBC046CD67FC_13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402DocumentNotSpecified7.8 磅Web0花岗镇8个美丽宜居村庄建设(较大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花岗镇8个美丽宜居村庄建设(较大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肥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花岗镇8个美丽宜居村庄建设(较大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立项的批复,发改投资字〔2024〕79号
1.4
招标人:肥西县花岗镇人民政府
1.5项目业主:肥西县花岗镇人民政府
1.6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花岗镇8个美丽宜居村庄建设(较大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AEEGZ00148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EEGZ00148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
2.6 建设规模:项目工程位于肥西县,主要建设内容涉及花岗镇张店社区(墙框、伍岗),建新社区(小寨上),英塘村(何老庄、王家庄、吴岗、吴小郢),孙集社区(张二坊)4个行政村共计8个自然郢,施工图纸范围内入户道路硬化、村内菜地整治、雨污水管道铺设治理、景观小品、生态小塘及绿化、亮化提升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2.7 合同估算价:640.0万元
2.8 计划工期: 135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涉及花岗镇张店社区(墙框、伍岗),建新社区(小寨上),英塘村(何老庄、王家庄、吴岗、吴小郢),孙集社区(张二坊)4个行政村共计8个自然郢,施工图纸范围内入户道路硬化、村内菜地整治、雨污水管道铺设治理、景观小品、生态小塘及绿化、亮化提升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