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乐西高速沙湾互通至乐沙大道段连接道生态修复工程公告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乐西高速沙湾互通至乐沙大道段连接道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名称)/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乐西高速沙湾互通至乐沙大道段连接道生态修复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乐山市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乐沙发改〔2024〕7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乐山市沙湾区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 乐西高速征地拆迁包干经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山市沙湾区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乐山市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沙发改〔2024〕7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和融德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乐山市沙湾区
2.2建设规模:生态修复工程从乐西高速沙湾互通至乐沙大道交界处,全长2.9公里。对沿途4个生态系统退化重点区域进行生态修复,采用垂直绿化、植被恢复等措施进行水土保持和恢复,总共修复面积约3万㎡。为消除夜间行车安全隐患,对出收费站路段进行照明亮化,增设路灯30套。
2.3项目代码:2403-511111-04-01-543531
2.4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
2.6 标段划分:施工 1 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项目代码、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1.2业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