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4-6-5 | 数据编号: 5863657 |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神东煤炭哈拉沟石圪台矿井水提标治理项目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报告编制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305379,招标人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项目单位为:神东煤炭哈拉沟煤矿,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项目概况:哈拉沟石圪台矿井水提标治理项目位于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大柳塔镇丁家渠村,建设地点为原瓷窑湾工业广场。项目组成包括新建矿井水综合处理车间一座、石圪台煤矿转排水池及配套泵房一座、新建输水管路总长30176.95m、新建35kV变电站一座、新建35kV供电线路总长19.139km。项目总用地面积28.62hm2,其中永久性占地6.34hm2、临时占地22.28hm2。本项目土石方挖填方总量63.65万m3,其中挖方43.33万m3,填方20.32万m3,余方23.01万m3(余方运至哈拉沟煤矿排矸场综合利用),项目建设过程中无外购土方量。工程总投资86194.33万元,其中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1511.34万元。项目计划2024年6月开工,2026年7月底完工,工期25个月。
采购范围:编制《哈拉沟石圪台矿井水提标治理项目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哈拉沟石圪台矿井水提标治理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报告》《哈拉沟石圪台矿井水提标治理项目水土保持监理报告》。完成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并在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按时完成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水土保持监理月报并按规定上传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系统;参加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并汇报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水土保持监理、监测等相关工作内容,组织自主验收会议,取得结论为通过的专家评审意见,配合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备案的文件及项目建成1年内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现场核查(如被抽查)。
计划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至2027年7月31日(如哈拉沟石圪台矿井水提标治理项目未按期完成验收,则合同期限以合同签订后至哈拉沟石圪台矿井水提标治理项目水保验收后1年为准),其中水土保持初步设计须在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应在签订合同后27个月或哈拉沟石圪台矿井水提标治理项目竣工后1个月内完成。
质量要求:
(1)各项报告中的各项基础资料应使用最新数据,并具有可靠性、合理性和一致性。
(2)各项报告要做到内容全面、条理清楚、文字准确、图表清晰、数据完整,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具体可行的解决方案,结论要客观公正。
(3)按时上报水土保持监理月报、水土保持监测季报至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系统。
(4)现场踏勘、收集各类相关资料的次数不少于2次。
安全要求:安全责任主体为投标人。
付款方式:
(1)额完成项目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并在地方水利主管部门备案后支付合同中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单项金的80%。
(2)完成项目水土保持验收、在网上平台公示并在水利主管部门备案后,支付合同中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单项剩余金额的20%,支付合同中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报告的单项合同金额的40%。
(3)如取得水土保持验收备案1年内被水利主管部门抽查进行现场核验,通过现场核验后支付合同中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报告单项剩余金额的60%(如备案1年内未被水利主管部门抽查,水土保持验收备案1年后的第一个月付清剩余合同款)。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