窑街煤电集团酒泉天宝煤业有限公司红沙梁露天矿水土保持外排土场挡墙及排水沟(二期)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交易编号:a99-12620000224333349j-20240524-049151-8
招标编号:gz2405149-yjmdjt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窑街煤电集团酒泉天宝煤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对窑街煤电集团酒泉天宝煤业有限公司红沙梁露天矿水土保持外排土场挡墙及排水沟(二期)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窑街煤电集团酒泉天宝煤业有限公司红沙梁露天矿水土保持外排土场挡墙及排水沟(二期)工程施工项目。
2、建设地点:甘肃省酒泉市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马鬃山镇西南方向40公里处酒泉天宝煤业有限公司红沙梁矿区。
3、工期:60日历天。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二、招标范围
:包括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挡墙约2455m;排水沟约3164m。
详细招标范围及施工内容以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同类工程施工经历,在人员、设备、资金和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或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
4、投标人拟委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同时近三年(2021年5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同类项目业绩(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扫描件)并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系列中级或中级(含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与本工程建设的施工员、专职安全员(不得与安全生产负责人为同一人)、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机械管理员、造价员(或
一、二级注册造价师)应持有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机构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专职安全员有安全考核证;具有满足安全生产的技术力量,有成熟的施工队伍;在工程施工期间,上述人员必须按规定全部到位、持证上岗、履职尽责,非不可抗力因素不得随意减少、更换或调动。
5、拟派驻现场的管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近半年其中一个月社会保险缴存凭证盖企业公章扫描件或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