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宁夏数科自动化设备及配套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24年宁夏数科自动化设备及配套系统采购项目、招标编号:TC240970T,招标人为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宁夏数科采购智能化系统,硬件设备包括自动化四向车系统、安防级监控、电控系统硬件、软件系统硬件;软件系统包括智慧物流仓储管理系统软件(WMS)、数据接口系统、电控系统、三维可视化系统,以及软硬件系统配套的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售后服务;
1.2项目预算:330.15万元(不含税);
1.3实施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
1.4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1.5质保期:终验合格证书签订之日起24个月;
1.6服务地点:宁夏银川市;
1.7标段/份额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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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项目总限价328万元(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2投标人承诺可开具符合国家行业税率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2.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提供1份自2021年1月1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采购订单签订日期为准)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承接的类似项目业绩。
注:注:
(1)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a.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合同标的、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
(2)如为框架合同,在满足单项合同要求的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框架合同实际采购订单或结算单扫描件。仅单独提供订单/结算单或不附订单/结算单的框架协议的业绩视为无效业绩;订单/结算单/发票必须体现和框架协议的关联性,否则不予认可。
2.4投标人财务及经营状况良好,且财产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情况。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2.5.绿色包装要求:不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制造的货物及包装材料,应答人所提供产品应符合绿色包装的要求,不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作为包装物材料,使用可循环使用、可降解或者可以无害化处理的包装物,避免过度包装。
2.6.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应答,如代理商应答,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核心产品“托盘四向穿梭车”的授权函(本项目允许制造商授权多个代理商)。若制造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应答,只接受制造商。
2.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产品关键部分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