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池州市关于石台县小河镇石岭河等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期)的邀请书
安徽兴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受石台县小河镇人民政府委托,现对“石台县小河镇石岭河等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期)”进行交易,欢迎收到邀请的投标人参加交易。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地点:石台县境内。
2.项目概况及内容:石台县小河镇石岭河等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期)包括:①、新建沥青混凝土道路一:长2090米、宽2.4米、250px厚碎石垫层、450px厚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00pxAC-10C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②、新建沥青混凝土道路二:长616米、宽4米、250px厚碎石垫层、450px厚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00pxAC-10C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③、新建浆砌石挡土墙长158米:挡墙高3.3米、顶宽0.5米,底宽1.55米,钢筋砼压顶圈梁高0.3米,水泥方木栏杆高1.23米;④、DN500钢筋砼过路涵管:DN500共计24道,其中4米20道,6米4道,管道垫层250px厚碎石,管基(120°) C15混凝土平接(企口)式混凝土管道基础;⑤、民宿矮墙一处(详见图纸);⑥、休憩亭一座(详见图纸);⑦、休憩廊一座(详见图纸);⑧、景观亭一座(详见图纸);⑨、新建指示牌及其他:标识牌一4座,标识牌二6座,休闲坐凳18套,标识牌基础(详见图纸),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4.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贰佰玖拾柒万零壹佰壹拾贰元壹角陆分,(小写):2970112.16元。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为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要求:
(1)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效期满的,必须延期注册合格);
(2)具有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其他要求:在投标企业注册且在开工时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人自行承诺)。
三、交易文件获取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