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岳阳市湘阴县湘资垸-沙田垸-岭北垸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施工承包项目生态岸坡修复及湿地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1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 湘阴县湘资垸-沙田垸-岭北垸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项目业主为 湘阴县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 落实,采购人为 中电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岸坡修复及湿地建设劳务分包施工进行公开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湘阴县湘资垸-沙田垸-岭北垸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为EPC(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总工期为 210 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为: 45日历天;施工工期为: 165 日历天,建设地点位于湘阴县。
主要施工内容如下:
(1) 生态护坡工程。在岭北镇鼻湖周边实施生态岸坡修复7950m,在新泉镇鹅公湖周边实施生态岸坡修复4880m;
(2) 河滩湖滨湿地建设工程。建设镜明河河滩湿地743亩、鼻湖湖滨湿地21亩、鹅公湖湖滨湿地12亩;
(3) 鼻湖入湖口湿地净化工程。在鼻湖沟渠入湖口采用建设人工湿地、种植水生植物等进行水质净化,湿地建设面积约9.5亩;
(4) 鹅公湖入湖沟渠生态拦截工程。在鹅公湖红旗渠及渔场排水渠建设生态沟渠约9000m。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的主要工作内容为湘阴县湘资垸-沙田垸-岭北垸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项目范围中的生态岸坡修复及湿地建设劳务施工。
暂定工程量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3计划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为210天,开工日期以监理下发开工指令日期为准。
4报价人资格要求4.1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组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壹佰万元及以上,并具备一般或小规模纳税人资格。
(2)企业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具有施工劳务及以上资质。
4.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3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
4.4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竞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竞谈法实施条例》禁止报价的情形。
4.5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报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