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界首市芦村镇2024年巷道、桥涵及管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JS2024GC0026 )
界首市芦村镇2024年巷道、桥涵及管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规定为: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招标项目 界首市芦村镇2024年巷道、桥涵及管网建设项目已由 界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发改审批[2023]24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业主)为 界首市芦村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 界首市芦村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加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83.03% 、自筹资金16.97%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界首市芦村镇路洼村、枣林村、穆寨村、芦村村
2.2 建设规模: 界首市芦村镇2024年巷道、桥涵及管网建设项目主要内容包含直径300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雨水管网1392米,150厚C30混凝土巷道15960平方米,3米跨度5米净宽桥梁一座等。
2.3 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界首市芦村镇2024年巷道、桥涵及管网建设项目主要内容包含直径300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雨水管网1392米,150厚C30混凝土巷道15960平方米,3米跨度5米净宽桥梁一座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6 合同估算价: 4480112.24元
2.7 其他: 本项目属于以工代赈专项资金项目,承包人应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就近就地原则,积极组织当地农村脱贫人口、因灾需救助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易地搬迁脱贫群众等群体参与工程建设,在保证工程质量前提下,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伍。做好劳务报酬发放台账等相关资料,按照《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 2024 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计划的通知》(发改振兴[2024]0580号)要求发放劳务报酬不得低于125.9万元。中标单位要按月核定务工群众务工情况与劳务报酬,编制务工群众工资报表上报至村、镇审核,审核无误后劳务报酬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做好通过财政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系统发放以工代赈劳务报酬有关工作的通知》(皖发改代赈〔2023〕350号)要求由财政部门通过财政“一卡通”打卡发放至务工群众。同时按月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和图文信息资料。中标人须与务工人员签订务工合同,并按照以工代赈有关规定做好务工组织、就业技能培训、劳务报酬公示、以工代赈档案整理等有关工作,施工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务工组织人员等人员工资或机械租赁费不得计入以工代赈劳务报酬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是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见3.2.1
3.2.1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2.2具备 (注:按照相关规定未要求项目负责人由注册建造师担任的,招标人按照此条款对项目负责人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