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24年东丽经开区气源管线工程防洪评价询比采购公告
2024年东丽经开区气源管线工程防洪评价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ESSRFQ2024060500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4年东丽经开区气源管线工程防洪评价询比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39.4333万元 ,招标人为天津泰达滨海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包):(001)标段(包):(001)2024年东丽经开区气源管线工程防洪评价询比采购项目
标段(包)内容:其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001)标段(包):(001)2024年东丽经开区气源管线工程防洪评价询比采购项目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标段(包):(001)2024年东丽经开区气源管线工程防洪评价询比采购项目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营业执照要求: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具有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的同类项目业绩经验至少2项。同类项目指防洪评价类相关业绩。
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封面页、内容页、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盖章页等)复印件。
注:业绩证明材料因模糊不清、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等原因无法判定的,不予认可。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供应商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重大责任事故)的书面声明(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原件,声明文本详见附件【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4)诉讼及仲裁情况:供应商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前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说明供应商败诉的服务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提供供应商作为被告(被申请人)的案件。
(提供复印件,如无败诉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写书面说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5)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须将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仅提供关键页,包含公共信用信息概览页、报告正文中包含行政处罚的内容页(如有时)附在响应文件中,但评审时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日查询的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