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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6-6 数据编号: 5875051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泰州虹桥镇四仙、公殿水利设施改造工程公告








虹桥镇四仙、公殿水利设施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江苏江天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虹桥镇四仙、公殿水利设施改造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已经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付款方式
1、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虹桥镇四仙村、公殿村境内。
(2)招标控制价:1098592.04元;招标人期望值:933803.23元,招标人期望值为招标控制价×85%,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为无效报价。
(3)工期要求:60日历天。
(4)质量标准:合格。
2、招标范围
虹桥镇四仙、公殿水利设施改造工程,主要包括改造16寸直流泵5座,采购电缆380米,河道清淤800米,新开挖河道150米,直径800混凝土涵洞142米,双向止水铸铁镶通闸门3套,电力杆线移位及废电杆拆除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60%,满一年付至审计价的70%,余款满二年付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及【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牵头单位注册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5)其他
①自2022年6月17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②自2023年6月17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③自2024年3月17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6)投标牵头单位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上月或当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退休后投标人与该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3)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注:第3项
(3)、
(4)、
(5)、第4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5、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1)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最多不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的施工企业。
(2)如为联合体投标,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有有效的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书中须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分工。审查资格条件时以联合体协议书中规定的分工为依据。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协议中,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承诺承担履约连带责任,即一方无法履行的,另一方必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确保工程顺利完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14日17:30止(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到江苏高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泰兴高新区科能路33号5楼)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完成报名: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投标单位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报名截止时间上月或当月社会保险,格式见附件
一、附件二);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评标办法
1、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的方式确定投标人,具体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2、本工程采用 合理低价法 确定中标单位,具体评标定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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