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长阳清江流域综合治理及产业发展(eod)项目-清江水美经济开发运营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长阳清江流域综合治理及产业发展(EOD)项目-清江水美经济开发运营项目已由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备案(2309-420528-04-01-305155)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社会资本投入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长阳清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清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取EPC工程总承包模式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长阳清江流域综合治理及产业发展(EOD)项目-清江水美经济开发运营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工程概况:本项目是长阳清江流域综合治理及产业发展(EOD)项目-清江水美经济开发运营项目,用地面积48.63公顷,打造亲子活动、水上游乐、水上运动、餐饮娱乐、住宿观光为一体的休闲水上运动体验基地和“两中心、四基地”的清江网红垂钓度假胜地。
主要建设:红色研学基地、特色酒店、民宿、露营基地、演艺中心、康养基地、文旅商业街(影视拍摄中心);码头游轮服务中心(音乐灯光喷泉)、儿童乐园(AI游戏中心)、水上游乐、水上运动、垂钓基地;园区道路、景观提升工程、水域廊道、水风光带建设、山地观廊建设、海绵片区、商住地块场地平整暂估270亩。
3.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 EPC 模式建设,包括按照约定对本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完成结(决)算、工程保修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
4.项目总投资:约110000.00万元。
5.建设资金来源:社会资本投入和银行贷款。
6.工程建设地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何家坪社区江南片区。
7.工期:总工期850日历天。其中:总承包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本项目初步方案、初步设计;6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施工工期730日历天,施工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8.质量要求:
8.1.勘察设计质量要求:设计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 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 批要求;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深化设计方案及相关技术文件能够充分表达设计的内容,突出设计理念,清晰的表达设计思路,准确把握招标人的期望目标。
8.2.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合格标准。
9.工程安全要求:《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若为联合体申请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必须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申请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资格预审申请,申请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联合体申请时,联合体各方均需上传))
2.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勘察设计相关资质要求:申请人(若为联合体申请的,是指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成员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彩色扫描件)
(2)施工相关资质要求: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申请的,是指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成员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彩色扫描件)
3.申请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1人(若为联合体申请时,必须是联合体牵头方人员)必须具备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且注册证书上所载专业应为建筑工程)或壹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壹级注册结构师证书,所载工作单位必须是该申请单位,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须上传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4.申请人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1人(联合体申请的,必须是设计方人员)必须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结构师证书。(上传相关证书彩色扫描件)
5.申请人(如为联合体申请的,是指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成员方) 拟派本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