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重发)宁波市第九医院污水处理维修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宁波国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市第九医院委托对(重发)宁波市第九医院污水处理维修改造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重发)宁波市第九医院污水处理维修改造项目(施工)。
2、建设地点:宁波市江北区。
3、建设规模:详见施工图纸。
4、招标控制价:276429元。
5、工期:30日历天。
6、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施工。
7、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8、安全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浙江省环保协会或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水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服务能力评价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 人,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