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河南艾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艾瑞环保”)太阳能光伏屋顶发电系统和停车场光储充系统合同能源管理合作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河南艾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现进行谈判采购,诚邀有意愿、具备资格条件的潜在响应人参加谈判。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河南艾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太阳能光伏屋顶发电系统和停车场光储充系统合同能源管理合作项目
2.2 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1088018
2.3服务地点:河南省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九大街与陇海五路交叉口向东150米路北。
2.4采购范围:本项目拟由投资方在河南艾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内建设并网型光伏电站,包括太阳能光伏屋顶发电系统和停车场光储充系统,最终施工建设容量以并网验收容量为准。(详见采购需求)
2.5效益分享期:本项目节能效益分享期的起始日为自项目通过当地电网公司验收之日起 ,效益分享期为25年。
2.6工期:本项目的建设期为项目当地发改委备案通过之日起,至项目申请地方国网公司验收之日止,总工期不超过90天。
2.7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质量要求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响应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法有效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并编制在响应文件中)
3.2 业绩要求:2021年01月01日以来,响应人提供两个以上装机容量不少于1 MW的自主产权光伏电站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3供应商信誉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4其他要求:
3.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