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市义乌市水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食堂物资配送采购项目征求意见函
各潜在供应商:
为保证招标活动更好开展,义乌市水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食堂物资配送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已完成初稿(见附件),现向各潜在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投标商的资格要求
①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符合《义乌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同时投标人无以下不良行为:在公开网站上能查到的被财政部或浙江省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浙江省级、义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②国内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