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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6-7 数据编号: 5882967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江苏海安高新区工业园区及安置房雨污水管网清淤、疏通、排查溯源检测和测绘资格后审公告


海安高新区工业园区及安置房雨污水管网清淤、疏通、排查溯源检测和测绘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高新区工业园区及安置房管网清淤、疏通、检测、设计及修复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海穗工业园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企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海安高新区工业园区及安置房雨污水管网清淤、疏通、排查溯源检测和测绘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安市胡集街道、孙庄街道、隆政街道、海安街道;
2.2建设规模:对海安高新区安置房小区及工业园区内约150km市政道路雨污水管网进行系统性排查、清淤、疏通、检测、测绘等,且对入河排口及管网错接、混接进行溯源检测。
2.3合同估算价:约675万元。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2.5服务期限:2年(计划时间2024年7月1日-2026年6月30日,合计729日历天)。本项目分段实施,分批出检测结果,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30日内出具检测报告。因项目任务紧、时间急,要求分3个班组,每个班组不少于4个人,特种作业人员需持证上岗,合同签订前需给特种作业人员缴纳意外保险。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7招标范围:海安高新区工业园区范围内雨污水管网、入河排口及安置房小区雨污水管网、阳台水等进行清淤、疏通、系统性排查、溯源检测(含闭环)、管网周边空洞探测(物探)、测绘上图等,检测总长度约150km,提供检测报告。检测结果需明确标注管材、管壁大小、高程、流向等参数;需增加物探要求对压力管网、污水井等重点区域管道周边空洞进行检测。检测时需提供全过程带时间日期、带经纬度定位的视频资料(须连贯拍摄含地面参照物、管道检测全过程等)。清淤要求:淤泥需清洗至管壁,不得破坏现有管道,淤泥外运至专门处理场地且不得随意丢弃污染环境;疏通过程中损坏的管道需自行修复,不另计价,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检测单位需全过程参与设计和后期的施工修复,随时提供技术支撑,检测存疑的需根据要求重新检测,不得重复计价。后期修复结束后,还需对修复部位再次检测一遍、提供影像图和测绘图纸及检测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管网疏通和排查检测能力。
①管网疏通能力: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排查检测能力:具有测绘(包含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组成员及拟投入专业设备的�
3.2.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①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②高级及以上职称、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意: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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