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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6-7 数据编号: 5884243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陕西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生态环境治理专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生态环境治理专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2024-ZB-CS1060
项目名称:2024年生态环境治理专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采购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采购包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采购包5: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4(2024年生态环境治理专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农资产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生态环境治理专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车用成品油))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或磋商日期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提供资信证明,须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
(3)供应商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8)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9)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CMA)并提供附表(检测项目范围必须全部符合所参与的采购包项目要求);
(10)本项目不接受从事承检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供应商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提供相关声明;
合同包2(2024年生态环境治理专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车用成品油快速筛查))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或磋商日期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提供资信证明,须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
(3)供应商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8)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9)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CMA)并提供附表(检测项目范围必须全部符合所参与的采购包项目要求);
(10)本项目不接受从事承检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供应商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提供相关声明;
合同包3(2024年生态环境治理专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挥发性有机物))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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