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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6-7 数据编号: 5884917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河北衡水市武邑县城区防洪排涝项目施工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武邑县城区防洪排涝项目施工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邑县城区防洪排涝项目施工设计已由武邑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武邑县城区防洪排涝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 武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武邑县城区防洪排涝项目施工设计2.1.2 建设地点:武邑县城区2.1.3 建设内容:拟对城区内总长约26.45公里的19条 道路两侧排水管网进行改造,并对欢龙渠、东排渠进行水系 治理。排水管道改造主要包含更换排水管道、清淤等内容;水系治理主要包含两侧埋设管道、清理垃圾等内容。
2.1.4 设计周期:30日历天。
2.1.5 质量标准:满足工程以及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的规范要求。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设计工作,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并通过 相关部门的图纸审核,根据工程设计实际需要或发包人的要求提供的相关服务工作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道路、排水)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2.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执业证书;3.2 投标人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 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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