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阜新市太平区“空气源热泵”清洁取暖项目(一期)监理公告
阜新市太平区“空气源热泵”清洁取暖项目(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4.SYHZ.ZB.001-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新市太平区“空气源热泵”清洁取暖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阜新市太平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阜新市太平区植物保护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阜新市太平区“空气源热泵”清洁取暖项目(一期)监理;
2.2建设地点:阜新市太平区;
2.3工程规模:本项目一期工程为819户散煤用户安装“空气源热泵”清洁取暖设备,每套“空气源热泵”采暖设备包括低温变频冷暖机、承压缓冲水箱、控制柜、循环泵、膨胀管及配套管材管件等,不含室内供热设施(具体设备数量、参数详见供货要求);
2.4合同估算价:5.1597万元;
2.5招标范围:行使项目实施过程监理全部职能(设备的进场验收、安装环节的督促、检查、监督以及调试验收等);
2.6质量标准:合格产品,符合国家最新相关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并且达到招标人具体要求;
2.7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2.8监理服务期限:从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日始至合同所覆盖的项目全部完成终验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或者机电安装工程乙级(含)以上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或者机电安装工程监理注册执业资格,能够满足有关规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