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衡水市深州市前磨头镇班曹店排干渠暨铁路排干渠生态修复项目公告
深州市前磨头镇班曹店排干渠暨铁路排干渠生态修复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深州市前磨头镇班曹店排干渠暨铁路排干渠生态修复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深州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深数政(投资审)字2024第10号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深数政(投资审)招标字2024第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深州市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深州市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深州市前磨头镇,铁路排干渠治理起点为深州华隆仓储物流中心北侧交叉口,治理终点为班曹店排干渠:班曹店排干渠治理起点为白家村班曹店排干渠与省道衡并线交叉口,治理终点为贡家台村西侧水质监测站。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深州市前磨头镇班曹店排干渠暨铁路排干渠生态修复项目生态修复总长度为13.6km,建设排渠截污、护坡、围堰、安全平台及围网等工程。其中:铁路排干渠修复长度 1km,整修渠面11座箱涵桥并实施桥洞疏浚;班曹店排于渠修复长度12.6km,整修渠面3座生产桥并实施桥洞疏浚,班曹店前磨头镇区段4.6km进行护砌。班曹店与铁路排渠交口南岸修建河堤路600m。建设班曹店排渠移动式水质提标站1座,配建中水设施及管网;前头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并增设中水设施及管网;配建水鹤6套,洒水车4辆、水泵 12 台等设备。
2.3计划工期:2026年3月31日前完工;其中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交全部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
2.4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含勘察、测量工作)的编制、初步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施工、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材料及设备采购、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并负责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质量要求: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达到项目建设需求,并通过审查。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达到项目建设需求,并通过审查。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