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衡水市武邑县中心城区排水设施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武邑县中心城区排水设施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邑县中心城区排水设施提升项目已由武邑县行政审批局以(武行审审批【2024】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统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武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建设地点:武邑县中心城区;2.2规模:武邑县中心城区内东风路、旧城路、富达路、 建设路、花园路、宏达路、宁武路、欢龙路、河钢路、兴旺路、 窦后街、东昌街、新华街、腾达街、育英街、文昌街、学苑街、 G106 国道等 19 条道路进行排水设施提升,涉及提升排水管道 62044 米,更换检查井 245 个,更换收水口 18 个;2.3工程总投资: 6895554.19 元;2.4计划工期: 3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2.6标段划分:一标段:旧城路、富达路、建设路、宏达路、河钢路、窦后路及主管道;二标段:东风路、106国道、新华街、腾达街、花园路、东昌路;三标段:宁武路、学苑街、欢龙路、文昌街、育英街、兴旺路。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3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2.7 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形式评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依法缴纳近三个月养老保险;3、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4、列入“法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查询地址“信用河北(http://xy.hebei.gov.cn/)”。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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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