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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6-9 数据编号: 5890198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新疆昌吉州木垒县供水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一期)




昌吉州木垒县供水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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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昌吉州木垒县供水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一期),经由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昌州发改投资〔2023〕15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昌吉州木垒县供水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一期)
2、项目规模:新建调节池1座、供水管网4000米及配套附属设施等。
3、建设地点:木垒县照壁山乡
4、工程投资额:3000万元
5、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自筹
6、工期要求:计划2024年7月12日开工,2024年10月9日竣工;总工期90天(日历日)
7、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8、质量标准:合格
9、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答疑文件、招标文件补充、全套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在本单位注册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提供在本单位近半年(2023年12月-2024年5月)连续缴纳社保证明。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该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如投标本项目负责人已经担任其他施工项目负责人的不允许担任此项目负责人。
5、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2023年1月1日之后新设立企业参与招投标时,招标文件和评标文件中不评价企业业绩,只对项目负责人业绩作出要求),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投标人。
6、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7、投标人所报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cjzwfw.cn/cjggzy/)信息登记的人员,且为该项目的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工程担任相应负责人,也不得兼任本项目其他岗位,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投标人所报安全员为本单位人员具有岗位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必须为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jzwfw.cn/cjggzy/)信息登记的人员且不得在其他任何工程担任相应负责人,也不得兼任本项目其他岗位,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10、其它要求:
(1)投标企业须在投标书里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及“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及“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必须按要求加盖电子章,未附有效承诺书的企业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数值向下取整法含信用分-评定分离)。
四、招标文件领取
1、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court.gov.cn/)。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4年6月9日12:30时-2024年7月1日12:30时(节假日不休息)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jzwfw.cn./cjggzy/)上申请。
3、投标保证金:300000.00元(大写:叁拾万元整)
户  名: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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