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市明溪县河滨北路排水防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明溪县河滨北路排水防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明溪县河滨北路排水防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已由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明发审[2024]1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明溪县君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明溪县君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大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明溪县紫岭路至福溪小区;
2.2.工程建设规模:建设排水管约1.8公里,涉及路面破除修复1.8公里及其他市政附属配套设施恢复。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明溪县河滨北路排水防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具体范围和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属于市政综合工程,4000万元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须由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承揽;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排水管道的管径≥1.5米,属于大型工程,须由一级注册建造师担任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547296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