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鸣犊街道污水处理厂迁建工程项目建议书及可研编制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鸣犊街道污水处理厂迁建工程项目建议书及可研编制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HYJSZC2024021)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
一、招标条件
本鸣犊街道污水处理厂迁建工程项目建议书及可研编制服务已由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西安市长安区信邦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新建一座处理规模为1500m3/d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的进出水管网,使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8)中的的B标准。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鸣犊街道污水处理厂迁建工程项目建议书及可研编制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鸣犊街道污水处理厂迁建工程项目建议书及可研编制服务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
3.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或登记证书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4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招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