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市服务沈阳市于洪区生态环境治理与风光储一体化融合发展项目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沈阳市于洪区生态环境治理与风光储一体化融合发展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B-XMZ2024-0067
项目名称:沈阳市于洪区生态环境治理与风光储一体化融合发展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沈阳市于洪区生态环境治理与风光储一体化融合发展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23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本单位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本单位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等一种或多种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财务状况证明: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